科陆电子: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2022-07-02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公
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认真审核后,发表事前认可意
见如下:
1、关于置换反担保质押物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本次置换反担保质押物事项进行充分了解,我们认为本次置换反担保质
押物是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志软件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国联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10%股份而进行的合理置换,有利于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不
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
置换反担保质押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关于签署股份质押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本次质押股份事项进行充分了解,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志
软件有限公司本次质押股份是为了保障其转让国联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
股份事项的顺利履行,有利于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签署股份质押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文 丘运良 谢华清
2022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