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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陆电子: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丘运良)2023-04-29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丘运良)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度,本人作为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章
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
运作情况,出席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等相关会议,发表相关意见,对公司的经
营管理及业务发展提出积极的建议,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的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1、2022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
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义务。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同意票,
没有提出异议。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12
董事姓名       职务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丘运良      独立董事      1            11          0            0           否

    2、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6次
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以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就公司
股权转让、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利润分配、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计提资产减值、选举董事、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非公开发行股票等
     相关事项进行深入了解和认真核查后,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发表意见时间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2022年2月7日    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芯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65%股权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2年3月2日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2022年3月2日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2年3月6日    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及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1、关于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27%股权的独立意见;

                2、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
2022年3月6日                                                                              同意
                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3、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及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22年4月20日   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022年4月20日                                                                             同意
                2、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2年4月25日   2、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       同意

                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确定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独
2022年4月25日                                                                             同意
                立意见;

                5、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7、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

                独立意见。
                1、关于终止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
2022年5月23日                                                                          同意
                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终止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

                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独立意

                见;
2022年5月23日                                                                          同意
                7、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

                承诺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独立意见;

                10、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2022年6月23日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份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1、关于选举周云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022年6月23日                                                                          同意
                2、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份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关于置换反担保质押物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2年7月1日                                                                           同意
                2、关于签署股份质押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置换反担保质押物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22年7月1日                                                                           同意
                2、关于签署股份质押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22年8月25日   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2022年8月25日                                                                         同意
                2、关于2022年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22年9月26日   关于挂牌转让怀来中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上述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工作情况及年报编制履职情况
          1、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作为第八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召集并主持了会议,对会议审议的《审计监察部2021
     年度工作总结》《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报告》《关于续聘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22年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管理部2022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及2022年第二季
     度工作计划》《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公司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报告》《审计管理部2022年上半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半
     年度工作计划》《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管理部2022年第三
     季度工作总结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审计管理部2023年度工作计划》共计13个
     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作为第八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了会议,对于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确定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
     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作为第八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了会议,对于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周云福先生为公司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4、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公司2021年年报编制、审计过程
     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了解审计工作的计划
     及时间安排,就审计时重点关注过的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初稿等多次
     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提交审计报告,确保公司及时、
准确、完整地披露年报。
    四、现场检查工作情况
   2022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等机会对公
司进行现场调研,听取公司经营层关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了
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监督。2022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管理和披露。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加强自愿披露工作;
公司与投资者交流渠道畅通,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保障了公司信息
披露的公平性,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2、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2022年,本人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活动,学习最
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
治理、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有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及投资
者权益的职责。
    六、其他情况
   2022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4、未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5、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qiuyunliang@bdo.com.cn
    2023年,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忠实、勤勉
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和执
行情况,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会和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利用自己的专业
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公司的规范运作提供专业、客观的意见和建议,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丘运良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