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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陆电子: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9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
议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行政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
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晔东先生主持。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
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
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全体监事对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2022 年年度报告》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50)刊登在 2023 年 4 月 29 日的《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3]0011872 号)的审计结果编制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如下:

    2022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53,881.6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0.65%;实现营
业利润-14,777.1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75.6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126.0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84.78%;基本每股收益为-0.0719 元/股,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为-14.14%。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879,729.15 万元,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64,850.47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378.46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3]0011872 号)确认,2022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
润-543,135,945.67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47,799,789.77 元,可供母公司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1,790,935,735.44 元。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 年
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 2022 年
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305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经过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
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公司的组织架构和内
部控制措施对公司管理全过程和各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能够有效防控风
险,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健康稳定运行,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达成。董事会出具
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于 2023 年4 月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生
产经营所需要,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
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
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 2023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
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
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 2022 年
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
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全文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
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全体监事对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
确认意见。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56)刊登在 2023 年 4 月 29 日《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2 年年度审计
工作中,勤勉尽责、细致严谨,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续聘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