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纳 达:关于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1-03-22
股票代码:002136 股票简称:安纳达 公告编号:2011-15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1]188号)核准,非公开发行了2,859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37,738.8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5,886.9926万元。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北京)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会验字[2011]3417号《验资报告》。
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11 年2 月22 日全部到位。
2011年3月21日,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
司拟运用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9.75%,使用
期限不超过6个月。
一、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
1、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运用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
净额的9.75%,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可减少利息支出约100万元。
2、本次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是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金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募集资金
净额的10%,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六个月;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
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因此,公司本次
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
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认真核查后,认为:
(一)安纳达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符合规定
安纳达本次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相关董事会审
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符合《规范运作指引》第6.3.8条第三项规定。
(二)安纳达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符合规定
安纳达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35,886.9926万元,本次拟用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为不超过3,500万元,比例低于50%,符合《规范运作指引》第6.3.8条第
四项规定。
(三)安纳达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
险投资,符合《规范运作指引》第6.3.8条第六项规定。
(四)安纳达还就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作出承诺:
1、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
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完相关程序,并获董事会的批准。
基于以上意见,作为安纳达的保荐机构,浙商证券同意安纳达实施本次运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李晓玲女士、崔鹏先生、潘平先生认为: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将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
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不是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补
充流动资金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六个月;公司在过
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承诺在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
风险投资,因此,公司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小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运用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 个月。
四、监事会意见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监事会同意公司运用3500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2011年3月22 日起到
2011年9月21日止。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四)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