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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 纳 达: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2011-08-15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规定,作为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

见:

    经对王先龙先生有关情况的调查和了解,认为其符合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

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57、58 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能

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聘任决议。




                                   独立董事:李晓玲

                                             崔鹏

                                             潘平

                                        二 0 一一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