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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 纳 达: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2-08-20  

						证券代码:002136           证券简称:安纳达         公告编号:2012-20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2012年8月18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2年9月11日召开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

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二○一二年九月十一日(星期二)上午9时30分;

    3、会议地点:铜陵市铜官大道南段1288号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5、会议期限:半天;

    6、股权登记日:二○一二年九月七日(星期五)。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二○一二年九月七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

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地点:铜陵市铜官大道南段1288号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部;

    2、登记时间:2012年9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3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

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

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王先龙、洪燕

    联系电话:0562-3867899、0562-3862867

    传 真:0562-3861769

    通讯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大道南段1288号

    邮 编:244000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安徽安纳达钛业

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

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序
                    表决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号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2-2014年)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权限:                                      委托日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

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