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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 纳 达: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2-09-11  

						证券代码:002136           证券简称:安纳达            公告编号:2012-23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 年 9 月 11 日上午 9:3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菊兴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 5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7,699,584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36.1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出席

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每项议案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

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7,699,58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7,699,58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张大林律师、惠志强律师到会见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

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