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纳 达: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2-09-11
证券代码:002136 证券简称:安纳达 公告编号:2012-23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 年 9 月 11 日上午 9:3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菊兴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 5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7,699,584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36.1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出席
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每项议案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
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7,699,58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7,699,58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张大林律师、惠志强律师到会见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
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