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纳 达: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承诺情况的公告2012-10-30
证券代码:002136 证券简称:安纳达 公告编号:2012-29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承诺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安徽证监局《关于
做好上市公司承诺履行相关工作的通知》(皖证监函字[2012]283 号)要求,现对公司股东、
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袁菊兴等 50 名自然人关于公司上市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袁菊兴等 50 名自然人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
购该部分股份。上述禁售期满后五年内,每年可申请对其所持有的股份 20%进行解锁转让。
2008 年 5 月,袁菊兴等 50 名自然人股东签署《关于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函》,自愿将所
持股份锁定期进一步延长,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首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上述禁售期满后
五年内,每年可申请对其所持有的股份 20%进行解锁转让。
承诺期限:至 2014 年 5 月 30 日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日, 袁菊兴等 50 名自然人股东严格履行承诺。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
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 50%。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日,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承诺。
三、非公开发行承诺
2011 年 2 月公司控股股东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化集团”)在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合同中承诺:本次认购所获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进行转让。
承诺期限:至 2014 年 3 月 8 日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日, 铜化集团严格履行承诺。
四、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铜化集团和实际控制人铜陵市华盛化
工投资有限公司承诺:目前未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安纳达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未拥
有与安纳达业务相同或相似的控股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将来也不会从事与安纳达相
同或相似的业务。不会直接投资、收购与安纳达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企业和项目,不会以任何
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帮助。如果将来因任何原因引起与安纳达发生同业竞争,将积极采取有
效措施,放弃此类同业竞争。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日, 公司控股股东铜化集团和实际控制人铜陵市华盛化工投资
有限公司严格履行承诺。
五、公平竞争承诺
2010 年 8 月,公司控股股东铜化集团签署了《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平交
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将逐步减少与安纳达之间的关联交易,在必须与安纳达进行交易
时,将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徽安纳达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
的有关规定,依据市场规则,本着一般商业原则、公平合理进行交易,切实保障安纳达和其
他股东利益,并保证不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安纳达承担不正当的义
务,就与安纳达可能发生的交易行为进行决策时,将依法放弃参与该等交易决策的表决权。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日, 铜化集团严格履行承诺。
六、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承诺
2012 年 9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运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3,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
投资。
承诺期限:2012 年 9 月 19 日-2013 年 3 月 18 日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日,公司严格履行承诺。
七、利润分配及股东回报计划
2012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12 年 9 月 11 日公司 201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并相应修订了《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8月2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安纳达:
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承诺期限:2012 年-2014 年
承诺履行情况:根据公司 2012 年利润分配及实施方案,公司严格履行承诺。
特此公告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