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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 纳 达: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保荐意见2013-03-2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保荐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安纳达”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安纳达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的《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及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本着独立判断的原则,

发表以下意见: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安纳达因生产经营需要,拟与关联方铜官山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官山化工”)、

铜陵化工集团有机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机化工”)、安徽通华物流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通华物流”)、 铜陵港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铜陵港务”)、 铜陵瑞莱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瑞莱”)、 铜陵首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铜陵首运”)

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控股股东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化集团”)。

    预计 2013 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预计金额                 上年实际发生额
  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别
                                     (万元)    发生额(万元) 占同类业务比例(%)

              采购(硫酸余热蒸汽)     930          1,059.6               62.95

              采购(工业用水)         750          405.66                 100
铜官山化工
              采购(工业硫酸)          78           23.55                0.68

              土地租赁                  40            40                   100

 有机化工     采购(苯酐余热蒸汽)    1,068         623.77                37.05

 通华物流     接受劳务                2,110         1,429.17              60.82

 铜陵港务     接受劳务                 100           68.76                7.62

 铜陵瑞莱     销售(硫酸亚铁)         360          110.69                 100
                                             1
 铜陵首运     接受劳务                 30          50.4               3.48

   合计       -                     5,466       3,811.60             -

    因铜官山化工和铜陵瑞莱与安纳达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有机化工、通华物流、铜陵

港务和铜陵首运与安纳达受同一母公司铜化集团控制,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除安纳达与铜官山化工签署的《供水服务合同》和《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尚处于存续

期外,2013年度预计的其它日常关联交易尚未签署协议,安纳达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在相关决

策机构审议通过后与有关各方签订协议。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安纳达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3 年 3 月 23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经出席会

议的全体董事审议、书面表决后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其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安纳达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保荐机构意见

    本保荐机构核查了上述关联交易涉及的董事会决议及独立董事意见等,认为:

    1、公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规

    (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决定;

    (3)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安

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2、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1)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并能够

充分利用关联双方的优势,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降低成本,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

则;

    (2)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价款根据约定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

算,交易结算方式清楚,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安纳达董事会关于《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决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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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无正文,为《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预

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保荐意见》之签署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周旭东              苗本增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3 年 0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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