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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 纳 达:《公司章程》修订案2016-08-23  

						   证券代码:002136                                   证券简称:安纳达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案
                             (修改部分以黑体标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
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           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
时股东大会:                                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 6 人时;                 (一)董事人数不足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
股本总额 1/3 时;                           总额 1/3 时;
                                     修改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
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
以下内容:                                  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
案;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            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登记日;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
股权登记日;                         修改   码。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                (六)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
话号码。                                    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
                                            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
                                            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
                                            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
                                            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
                                            应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
                                            确认,不得变更。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修改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            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 者的表决应当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            露。
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是
                                            指依据规定应当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的事项。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 有
                                            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
                                            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
                                            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
                                            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
                                            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不得对征集投
                                            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八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             第八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
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            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
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
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            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东大会提供便利。
    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之一的,
应当安排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
网投票系统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
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
资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账面
                                     修改
净值溢价达到或超过百分之二十的;
      (二)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
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
      (三)股东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股权或实物资产偿还其所欠该公司的
债务;
      (四)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
企业到境外上市;
      (五)对中小投资者权益有重大
影响的相关事项。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应优先采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
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最            政策
近三年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1、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            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
分之三十。                                  分配,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以
                                            下条件:
                                     修改       (1)公司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
                                            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充裕;
                                                (2)最近一期期末资产负债率(合并
                                            口径)不超过 70%;
                                                (3)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
                                            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未来 12 个月无重大投资计
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是
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
资产或固定资产购建累计支出超过公司最
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30%。
     在满足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
供股东分配利润的的百分之十,或者公司
最近三年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
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
十。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在
公司符合上述现金分红规定,且经营情况
良好,具有较好的成长性,股票价格与股
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
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董事会可以在实施
上述现金分红之外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
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符合上述
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
分配。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