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前审阅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作 为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 2018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提交了2018年度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详细资料,经认真核查,基 于独立判断,认为: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2018年度发生的日常 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预计,交易的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周泽将 崔咪芬 孙素蛤 二 O 一八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