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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 纳 达: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孙素明)2018-03-27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孙素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本人作为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的独立董事,2017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要求,认真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

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17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

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

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

人,也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公司前五名股

东单位任职。

    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未在公司关联

单位任职。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17年出席会议情况

                                        亲自出席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
       会议类型           应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未亲自出席

      董事会会议               4           4         0           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1         0           否
                                    1
       审计委员会会议           5            5        0          否

       提名委员会会议           1            1        0          否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绩效考核、审计四个专业委员会,其

中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主任委

员。2017 年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分别召开会议,并针对董事会

会议及专业委员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委员会意见。本着

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所有议案都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并投了赞成票。

       三、2017年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7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对关联交易

事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对外担保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利润分配、

聘请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

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本人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均为同

意意见,不存在发表保留意见、反对意见或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7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通过认真

了解和核查,对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经对王先龙先生有关情况的调查和了解,认为:本次会议聘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聘任的董事会秘书具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聘任决

议。
       2、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对姚程先生、董泽友先生、钱坤先生、李科生先生、杨波先生、蒋岳平先

                                      2
生、王先龙先生有关情况的调查和了解,认为:本次会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聘任决

议。

    (二)2017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通过认真

了解和核查,对有关议案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17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审阅意见

       公司本次新增与有机化工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利发展循环经济和降低

生产成本,是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交易行为公平合理,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

15号)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

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7 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新增与有机化工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成

本,实现了资源的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属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

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协商一致、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

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

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

                                     3
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意新增此项关联交易。

     4、独立董事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意

见

     报告期(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

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铜陵纳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担

保362万元,除此之外,未发生其它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以前期间

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三)2017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认真

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对《关于增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的事前审阅意见

     控股子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交易事

项,有利于节约运输费用,降低生产成本,定价公允,交易行为公平合理,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

     2、《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控股子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交易事

项,有利于节约运输费用,降低生产成本,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开、公

平、协商一致、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表决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意

增加此项关联交易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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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在保护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方面,本人做了以下工作:

    1、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日常经营情况,详实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

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

    2、在公司的季报、半年报等信息公开披露之前,参与相关信息的审议,遵

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信息保密职责。督促公司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3、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

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披露过程中应当履行的职责,及时掌握年

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的真实情

况。

    4、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在董

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交

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5、重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经常查看中国证监会、安徽证监局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信息,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

    2017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检

查,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相关

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着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密切关注公

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重大报道和一些重大事件、政策变化对

公司经营状态的影响。通过网上交流会、公司网站、投资者互动平台等多种形式,

确保投资者与公司交流渠道的畅通,让投资者及时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切

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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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无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5、无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六、联系方式

姓名:孙素明

电子邮箱:sunsuminglawyer@126.com




                                              独立董事:孙素明



                                              二0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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