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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 纳 达: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周泽将)2019-03-26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周泽将)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要求办事,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谨慎独立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

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状况,出席了公司 2018 年召开的相

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

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

康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现将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

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

人,也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公司前五名股

东单位任职。

    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未在公司关联

单位任职。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18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18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共4次,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

式参加了所有会议。在董事会上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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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和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

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本人作为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18年按照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所有议案都经过

客观谨慎的思考,并投了赞成票。

    2、出席股东会情况

    2018 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1次,本人委托独立董事孙素明

代为作2017年度述职报告。

    三、2018年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2018年度,本人对公司以下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2018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人通过认真

了解和核查,对有关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前审阅意见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2018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

行了合理预计,交易的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

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

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以前期

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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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关于2017年度董事和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7年度严格按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

董事、高管薪酬方案合理,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4、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目前企业发展阶段和

中长期发展等因素,分配预案是合理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稳定、持续、健康的发

展,同时也兼顾了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其

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同意继续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的财

务会计审计机构。

    6、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

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较好的执行,在所有

重大方面满足了风险有效控制的要求。

    《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符合

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7、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基于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预计发生的2018年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是生

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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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关联方采购工业用水、工业磷酸、蒸汽,销售硫酸亚铁、蒸汽,租赁关联方土

地,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能够充分利用关联双方的优势,发挥产业链的作用,

对发展循环经济,降低生产成本,稳定原料供应,保证公司生产经营长期稳定运

行将发挥积极作用,对交易双方互惠互利。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的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协商一致、互惠互利的原

则,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

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修订的相关规定 进行的合理变更,

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使公司

的会计信息更加准确,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2018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人对报告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

担保情况进行认真细致地核查,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

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铜陵纳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际

担保1,809.49万元,除此之外,未发生其它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以

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本人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

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进行了现场

的调查和了解,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


                                     4
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

益。

    1、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通过电话、邮

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

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

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能。

    2、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

核,利用现场调查及其他沟通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

营风险,并进行相应指导,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十分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

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2、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情况,

主动查找相关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监督

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督促公司加强与投资者互动交流,切实维护中小股

东的合法利益。

    3、重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安徽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

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及安徽上市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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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

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无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5、无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七、联系方式

    姓名:周泽将

    电子邮箱:ahuzzj@126.com




                                                  独立董事:周泽将

                                                  二0一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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