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6 证券简称:安纳达 公告编号:2019-13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4 月 16 日下午 13:3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书勤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70,920,749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2.9833%。 ( 1)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 人,代表股份 70,813,74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335%。 (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 3 人,代表股份 107,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498%。 (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 3,858,7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46%。 本次会议股东无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 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每项提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0,920,7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3,858,7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0,920,7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3,858,7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0,920,7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3,858,7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 4、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0,820,7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590%;反对 1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3,758,7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7.4085%;反对 1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91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0,820,7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590%;反对 1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3,758,7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7.4085%;反对 1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91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0,920,7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3,858,7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0,920,7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3,858,7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3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0,920,7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3,858,7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暨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其中关联股东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该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453,9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3,858,7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0,920,7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3,858,7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作了 2018 年度述职 报告,崔咪芬女士、孙素明女士因工作等原因,无法亲自出席会议,委托周泽将 先生代为宣读 2018 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见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4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大林 、费林森 3、结论性意见:基于上述事实,天禾律师认为,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 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 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