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纳 达: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核查意见2020-07-10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核查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作为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董
事、董事长王军先生辞职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
王军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离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胡刘芬
吕 斌
二 0 二 0 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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