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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 纳 达: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扩建项目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7-31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扩建项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安徽安纳达

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就控股子公司扩建项目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铜陵纳源本次磷酸铁项目扩建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有利于提升

公司整体竞争能力,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胡刘芬

                                                                 吕   斌

                                                  二 O 二 0 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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