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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 纳 达: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18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相关的会议资料和文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子公司激励计划方案的独立意见
     纳源科技实施激励计划,有利于完善纳源科技绩效考核体系和薪酬体系,提
高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创造性,吸引、留住人才,促进
公司业绩增长和持续发展,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
意纳源科技对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实施激励计划。
     2、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增资扩股实施核心团队持股计划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
见

     本次核心团队持股计划有利于构建、完善激励机制,吸引、保留和激励实现

战略目标所需要的人才,本次核心团队持股计划实施后,纳源科技仍为公司控股

子公司,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和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实施上述核心团队持股计划和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胡刘芬

                                                                    吕斌
                                                 二 O 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