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6 证券简称:安纳达 公告编号:2023-13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3 月 8 日下午 14:3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董泽友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67,562,80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1.4216%。 ( 1)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 人,代表股份 65,510,904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30.4674%。 (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 6 人,代表股份 2,051,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9543%。 (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 1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051,90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95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051,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9543%。 本次会议股东无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金诚同达(合肥)律师事务所见 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每项提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分别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吴亚先生、王刚先生、董泽友先生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0 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1 选举吴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 决 结 果 为 : 得 票 数 67,513,30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267%;反对0股;弃权49,497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2,002,4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7.5877%;反对0股;弃权49,497股。 表决结果为当选。 1.02 选举王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 决 结 果 为 : 得 票 数 67,513,30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267%;反对0股;弃权49,497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2,002,4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7.5877%;反对0股;弃权49,497股。 表决结果为当选。 2 1.03 选举董泽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 决 结 果 为 : 得 票 数 67,513,30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267%;反对0股;弃权49,497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2,002,4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7.5877%;反对0股;弃权49,497股。 表决结果为当选。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2.00 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 选举吕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 决 结 果 为 : 得 票 数 67,513,30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267%;反对0股;弃权49,497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2,002,4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7.5877%;反对0股;弃权49,497股。 表决结果为当选。 2.02 选举胡刘芬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 决 结 果 为 : 得 票 数 67,513,30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267%;反对0股;弃权49,498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2,002,4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7.5877%;反对0股;弃权49,498股。 表决结果为当选。 以上5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01选举汪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7,511,4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39%;反对 5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2,00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3 份的 97.4950%;反对 5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05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为当选。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当选监事汪华先生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团组长联席会选 举产生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闵小龙先生、杨程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任期三年。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 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合肥)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朱方方、孙德芳 3、结论性意见:基于上述事实,律师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 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 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合肥)律师事务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 0 二三年三月九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