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纳 达: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2023-03-28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提交了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相关详细资料,经认真核查,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2023年度拟发
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预计,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胡刘芬
吕斌
二 O 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二、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
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安徽安纳达钛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和从事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
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质量和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
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胡刘芬
吕斌
二 O 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