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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经编: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0-04-28  

						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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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144 证券简称:宏达经编 公告编号:2010-028

    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沈国甫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海东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

    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增减变动(%)

    总资产(元) 526,858,041.26 433,824,238.78 21.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297,537,852.99 291,756,801.56 1.98%

    股本(股) 107,338,800.00 107,338,80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2.77 2.72 1.84%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元) 65,281,846.49 56,387,930.08 15.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781,051.42 1,615,318.51 257.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116,122.04 4,761,503.36 -76.5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01 0.04 -75.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2 15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2 1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6% 0.55% 1.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3% 0.35% 1.4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52,713.2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31,1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3,855.2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622.04

    所得税影响额 -66,121.77

    合计 385,458.25

    对重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说明:无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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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3,768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海宁宏源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8,033,880 人民币普通股

    王永金 4,279,040 人民币普通股

    郭建伟 965,99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49,370 人民币普通股

    DEUTSCHE BANK AKTIENGESELLSCHAFT 839,989 人民币普通股

    沈关金 818,759 人民币普通股

    马月娟 775,471 人民币普通股

    陈洪 740,850 人民币普通股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738,100 人民币普通股

    钱炳洪 710,195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增长106.61%,主要是报告期期末短期借款增加后,尚未使用;另外收到股权转让款(海宁宏达科创中心有

    限公司)4400 万元所致。

    2、应收票据下降48.94%,主要是报告期期末公司收到客户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让给供应商后,余额减少所致。

    3、应收账款增长73.37%,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应收销货款在合同期内尚未回收所致。

    4、预付款项增长473.79%,主要是子公司(嘉兴宏达进出口有限公司)报告期内预付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5、短期借款增长88.27%,主要是报告期期末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增加借款所致。

    6、预收账款增长129.30%,主要是子公司(嘉兴宏达进出口有限公司)报告期内代理进口货物,预收货款所致。。

    7、应交税费增长35.18%,主要是报告期销售增长后,报告期期末的应纳税费相应增加所致。

    8、应付利息增长148.10%,主要是报告期内流动资金借款增加而使期末未付的利息增加所致。

    9、其他应付款增长4793.42%,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股权转让款(海宁宏达科创中心有限公司)4400 万元暂入在“其他

    应付款”所致。

    10、营业税金及附加增长44.71%,报告期销售增长后,应纳税金及附加相应增加所致。

    11、销售费用下降56.61%,主要是子公司(嘉兴宏达进出口有限公司)报告期销售下降后,营销费用相应减少所致。

    12、财务费用下降271.23%,主要是报告期贷款量及贷款利率下降,导致财务费用减少,以及其中的汇兑损益金额同比

    增加51.41 万元后造成下降较大所致。

    13、资产减值损失增长137.63%,同比增加502214.41 元,主要系应收账款增加后计提坏账准备金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

    致。

    14、营业利润增长476.01%及利润总额增长300.21%及基本每股收益增长150%,主要是公司深化企业管理,优化产品结

    构、加快新产品开发与销售、加强节能降耗工作,使得利润上升。

    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76.56%,主要为采购货物现金流出较多所致。

    1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2592.80%,主要系子公司(海宁宏达科创中心有限公司) 收回委托贷款2500 万元,

    以及收到股权转让款(海宁宏达科创中心有限公司)4400 万元所致。

    1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49.74%,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筹资借入的银行贷款总额同比减少所致。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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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为提高公司资产质量、优化财务状况、增强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公司拟向李宏、毛志林、冯敏、白宁、

    周跃纲、俞德芳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深圳市威尔德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以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

    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的评估值36,037.24 万元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最终确定为35,948.00 万元。

    本次发行数量为4,4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9.07%,发行价格为8.17 元/股。

    2009 年4 月13 日,公司公告了《涉及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停牌。2009 年5 月8 日,公司公告《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司股票复牌。

    2010 年2 月2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2010 年第5 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

    核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根据审核结果,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有条件通

    过。由于公司目前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核准文件,此事项未纳入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未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

    况产生影响。

    2、公司于2010 年3 月24 日召开了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将持有的海宁宏达科创中心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交易价格以浙江勤

    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的评估值87,117,447.75 元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最终确定为

    87,117,447.75 元。双方已于3 月8 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由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之约定,截

    止本报告出具日,本公司已全额收到上述款项。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 — —

    股份限售承诺 沈国甫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

    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该承诺在继续履行,报

    告期内未发生违反承诺事项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

    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沈国甫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宏达经编现有业务

    2009 年度至2011 年度每年实现的经审计净利润比2008

    年度复合增长不低于20%,即以2008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

    润Z 为标准,2009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不得低于Z×

    (1+20%);201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不得低于Z×

    (1+20%)2;2011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不得低于Z×

    (1+20%)3

    该承诺在继续履行,报

    告期内未发生违反承诺事项

    发行时所作承诺 沈国甫 承诺避免同业竞争

    该承诺在继续履行,报

    告期内未发生违反承诺事项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 —

    3.4 对2010 年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单位: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50%以上

    2010 年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

    2010 年1-6 月份,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1600 万元-2000 万元之间。

    2009 年1-6 月经营业绩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966,821.96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公司深化企业管理,优化产品结构,加快新产品开发与销售,加强节能降耗等工作略有

    成效;全资子公司股权溢价转让和投资收益有所增加。以上两点使得半年度利润同比上升。

    3.5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沈国甫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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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O 一O 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