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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高科: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4-04-29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144        证券简称:宏达高科                           公告编号:2014-027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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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沈国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海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朱雪忠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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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

营业收入(元)                                  115,261,225.96             131,213,579.28                     -12.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7,947,540.11              19,877,967.78                      -9.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6,411,844.09              18,356,891.68                      -10.6%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337,284.58                -893,683.32                     585.3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                         0.11                    -9.0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                         0.11                    -9.0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3%                     1.51%                       -0.48%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868,817,123.54           2,179,426,184.91                     -14.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614,193,654.67           1,858,498,243.16                     -13.1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7,844.4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829,705.26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9,543.1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064,383.56

减:所得税影响额                                                          271,005.18

合计                                                                    1,535,696.0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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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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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1,558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沈国甫                       境内自然人                21.36%     37,759,236        30,207,389

李宏                         境内自然人                 6.12%     10,818,800         8,114,100 质押           7,000,000

毛志林                       境内自然人                  4.9%      8,669,700         6,502,275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
                             其他                       2.83%      5,000,000                 0
红-团险分红

平安大华基金公司-平安银
行-平安信托-平安财富创
                             其他                       2.76%      4,880,317                 0
赢一期 10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

白宁                         境内自然人                 2.46%       4,350,911        2,472,800

冯敏                         境内自然人                 1.62%      2,856,000                 0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
                             其他                       1.49%      2,642,408                 0
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马月娟                       境内自然人                 1.39%      2,463,916         2,222,937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投
                             其他                       1.27%      2,236,430                 0
连-银保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沈国甫                                                                      7,551,847 人民币普通股            7,551,847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团险分红                                        5,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0

平安大华基金公司-平安银行-平安信托-平安财富创
                                                                            4,880,317 人民币普通股            4,880,317
赢一期 10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冯敏                                                                        2,856,000 人民币普通股            2,856,000

李宏                                                                        2,704,700 人民币普通股            2,704,700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642,408 人民币普通股            2,642,408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投连-银保                                            2,236,430 人民币普通股            2,236,430

毛志林                                                                      2,167,425 人民币普通股            2,167,425

白宁                                                                         1,878,111 人民币普通股           1,878,111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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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六禾松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875,107 人民币普通股        1,875,107

                                                 本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东之间,以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股股东与前十名股东之间有关联关系或是一致行动人关系。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无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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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资产负债表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说明

应收票据                   42,470,186.95    23,438,230.49     81.20% 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回货款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应收利息                    3,660,746.09     1,994,722.31     83.52% 主要系报告期末银行定期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主要系公司持有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49,740,268.00   858,272,184.00     -35.95%
                                                                        份公允价值减少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4,582,254.01     7,747,886.88     -40.86% 主要系公司发放上年薪酬减少所致

                                                                        主要系公司持有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
递延所得税负债             75,991,853.05   122,507,791.45     -37.97%
                                                                        份公允价值变动引起递延所得税负债变动所致

   利润表项目             期末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说明

财务费用                   -2,448,452.16      -104,551.00 -2241.87% 主要系本期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主要系上年同期处置非流动资产收益增加,而本期无
营业外收入                   831,597.26      1,977,717.62     -57.95%
                                                                        该事项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期末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523.10万元,主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4,337,284.58      -893,683.32    585.33% 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金流量净额
                                                                        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512.75万元,主要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16,200,608.64   -11,073,068.89     -46.31% 系报告期内支付工程和设备款项比上年同期增加所
金流量净额
                                                                        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29,150.86万元,主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491,345.67    291,999,990.40     -99.83% 要系上年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收到募集资金增加,本
金流量净额
                                                                        期未有该事项发生所致




二、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履行情况
                                                                                                  期限

股改承诺             无                           无                                              无     无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无                           无                                              无     无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无                           无                                              无     无



                                                                                                                         6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非公开发行 5 名发行对象:平
                     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
                                                   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报告期内未发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苏鑫惠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东                                        2013 年 03 12 个
                                                   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十二个月                            生违反承诺事
资时所作承诺         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六                                        月 13 日     月
                                                 内不得转让                                                项。
                     禾松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纺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沈国甫先生持有的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30,207,389 股根据 2010 年 3 月 11
                                                   日出具的《承诺函》,可于 2013 年
                                                                                                           报告期内未发
                                                   8 月 5 日起解除限售。于 2013 年 7 2013 年 07 12 个
                     沈国甫                                                                                生违反承诺事
                                                   月 29 日追加限售承诺如下:延长 月 29 日          月
                                                                                                           项。
                                                   于 2013 年 8 月 5 日解除限售的
                                                   30,207,389 股宏达高科股票限售期
                                                   至 2014 年 8 月 4 日,其他承诺不
                                                   变。

                                                   2010 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做出承诺,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宏达高科
                                                   股份;自前述限售期满之日起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其因
                                                                                                    见承   报告期内未发
                                                   本次非公开发行而获得的宏达高        2009 年 09
                     李宏、毛志林、白宁                                                             诺内   生违反承诺事
                                                   科股份的 30%;自限售期满 12 个 月 06 日
                                                                                                    容     项。
                                                   月至 24 个月期间,减持股份比例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不超过其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而获
所作承诺
                                                   得的宏达高科股份的 20%;此后
                                                   60 个月内每满 12 个月减持股份比
                                                   例不超过 10%。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其所持
                                                   宏达高科股份限售期满,除因本次
                                                   重组所获股份以及因配股、未分配
                                                   利润转增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见承   报告期内未发
                                                   份等宏达高科全体股东同比例增        2010 年 03
                     李宏、毛志林                                                                   诺内   生违反承诺事
                                                   加股份数量之外,其不再主动增持 月 11 日
                                                                                                    容     项。
                                                   宏达高科股份;其无意成为宏达高
                                                   科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会以
                                                   任何方式谋求成为宏达高科控股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公司 2010 年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
                                                   承诺:(1)李宏、毛志林、白宁与                  见承   报告期内未发
                                                                                       2010 年 06
                     李宏、毛志林、白宁            威尔德签署不少于 5 年的服务合                    诺内   生违反承诺事
                                                                                       月 09 日
                                                   同,起始日期为认购股份购买资产                   容     项。
                                                   实施完毕之日。(2)无论以何种原


                                                                                                                          7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因自威尔德离职,从离职之日起 5
                                               年内,李宏、毛志林、白宁不得从
                                               事与威尔德构成竞争的业务(持有
                                               在任何股票市场上市的任何公司
                                               的已发行股份或债券不超过 5%除
                                               外)。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因及下一步计划(如   无
有)


三、对 2014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50%      至                         80%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7,167.97    至                      8,601.56

2013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4,778.64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公司减持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带来利润增加


四、证券投资情况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2014年3月31日,本公司持有上市公司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为002344)的无限售股权41,302,800股,
持股比例为3.69%,期末按收盘价确定的市值为549,740,268.00元。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沈国甫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