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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高科: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5-04-27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144             证券简称:宏达高科                           公告编号:2015-027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Hongda High-Tech Holding Co.,Ltd.



                           (002144)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5 年 4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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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沈国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海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朱雪忠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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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12,622,207.48             115,261,225.96                        -2.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11,313,572.37              17,947,540.11                       520.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9,510,721.75              16,411,844.09                       -42.05%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4,169,439.13               4,337,284.58                       226.6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3                         0.10                     53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3                         0.10                     53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07%                     1.03%                         5.04%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2,264,801,437.01           2,191,337,196.89                        3.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945,951,596.12           1,719,132,980.55                       13.1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28,029.4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79,649.99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117,557,533.88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9,970.2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205,934.25

减:所得税影响额                                                       17,972,267.76

合计                                                                  101,802,850.6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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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8,167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沈国甫          境内自然人             21.36%       37,759,236        28,319,427

毛志林          境内自然人              4.83%        8,529,001         6,396,751

李宏            境内自然人              3.96%        7,000,000         7,000,000 质押                      7,000,000

白宁            境内自然人              2.46%        4,350,911         1,854,600

何雪萍          境内自然人              1.24%        2,200,000                  0

马月娟          境内自然人              1.17%        2,063,911         1,847,937

张建福          境内自然人              0.55%         965,262            723,946

顾伟锋          境内自然人              0.51%         900,000            675,000

陈卫荣          境内自然人              0.43%         762,403                   0

史双富          境内自然人              0.38%         680,00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沈国甫                                                                 9,439,809 人民币普通股              9,439,809

白宁                                                                   2,496,311 人民币普通股               2,496,311

何雪萍                                                                 2,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200,000

毛志林                                                                 2,132,250 人民币普通股              2,132,250

陈卫荣                                                                   762,403 人民币普通股                762,403

史双富                                                                   6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80,000

杨海琴                                                                   580,980 人民币普通股                580,980

汪矶波                                                                   523,600 人民币普通股                523,600

罗苑生                                                                   4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80,00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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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祥祥                                                                  462,200 人民币普通股           462,2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有关联关系或是一致行动人关系。
说明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中何雪萍所持 2,200,000 股股份在融资融券账户中。
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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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说明

货币资金             87,758,029.66   254,077,223.17       -65.46% 系报告期内支付收购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股权款所致

预付账款             16,094,564.19     9,002,280.15        78.78% 系报告期内预付原材料和设备等款项增加所致
应收利息                 63,082.19     5,364,834.57       -98.82% 系公司上年定期存款本期到期收回利息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269,294,201.28   176,477,410.35        52.59% 系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
                                                                 增加所致

应付账款             91,952,134.08    69,797,816.42        31.74% 系报告期部份应付账款尚在合同期内未支付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6,113,501.08     9,362,420.43       -34.70% 系公司发放上年薪酬减少所致
应交税费             31,045,731.49    16,027,388.07        93.70% 系公司减持海宁皮城股票应纳企业所得税增加所
                                                                 致

应付利息                 60,409.57        40,672.77        48.53% 系国债转贷借款计提相应的利息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            4,507,260.62   200,160,261.00       -97.75% 系支付收购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款减少所致

利润表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说明
销售费用              5,475,084.84     4,015,265.57        36.36% 系本期运输费用等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             -1,044,567.25    -2,448,452.16        57.34% 系本期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投资收益            124,319,295.43     1,186,198.01     10380.48% 系本期公司减持海宁皮城700万股股份,以及公司
                                                                 参股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按权益法确
                                                                 认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             179,649.99       831,597.26        -78.40% 系本期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营业外支出             268,053.75       186,694.72         43.58% 系本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增加所致
利润总额            130,101,093.27    20,953,346.39       520.91% 主要系本期公司减持海宁皮城700万股股份,以及
                                                                 公司参股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按权益
                                                                 法确认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           18,817,941.61     2,969,528.71       533.70% 系本期利润总额增加后所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11,313,572.37    17,947,540.11       520.22% 主要系本期公司减持海宁皮城700万股股份,以及
者的净利润                                                       公司参股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按权益
                                                                 法确认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4,169,439.13     4,337,284.58       226.69% 系报告期销售回款增加以及支付供应商等采购款
金流量净额                                                       减少所致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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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21,990,232.36   -16,200,608.64         -35.74% 系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
金流量净额                                                                理财产品金额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无                                                                无       无

                                在此次收购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后的十二                         报告期内
收购报告书或权
                                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 2014 年 08 见承诺内 未发生违
益变动报告书中 公司
                                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 月 05 日       容       反承诺事
所作承诺
                                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项

                                2010 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做出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宏达高科股份;自前述限
                                                                                                           报告期内
                    李宏、毛 售期满之日起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其因本次非
                                                                                       2009 年 09 见承诺内 未发生违
                    志林、白 公开发行而获得的宏达高科股份的 30%;自限售期满 12 个
                                                                                       月 06 日   容       反承诺事
                    宁          月至 24 个月期间,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其因本次非公开发
                                                                                                           项
                                行而获得的宏达高科股份的 20%;此后 60 个月内每满 12
资产重组时所作
                                个月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 10%。
承诺
                                公司 2010 年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承诺:(1)李宏、毛志林、
                                白宁与威尔德签署不少于 5 年的服务合同,起始日期为认                        报告期内
                    李宏、毛
                                购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毕之日。(2)无论以何种原因自威尔 2009 年 09 见承诺内 未发生违
                    志林、白
                                德离职,从离职之日起 5 年内,李宏、毛志林、白宁不得 月 06 日      容       反承诺事
                    宁
                                从事与威尔德构成竞争的业务(持有在任何股票市场上市的                       项
                                任何公司的已发行股份或债券不超过 5%除外)。

首次公开发行或
再融资时所作承 无               无                                                                无       无
诺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其所持宏达高科股份限售期满,除
                                因本次重组所获股份以及因配股、未分配利润转增股份、资                       报告期内
其他对公司中小 李宏、毛 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宏达高科全体股东同比例增加股份数 2010 年 03 见承诺内 未发生违
股东所作承诺        志林        量之外,其不再主动增持宏达高科股份;其无意成为宏达高 月 11 日     容       反承诺事
                                科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会以任何方式谋求成为宏达高                       项
                                科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承诺是否及时履
                    是
行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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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履行的具
体原因及下一步 无
计划(如有)


四、对 2015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60.00%    至                         90.00%
动幅度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11,959.81   至                       14,202.27
动区间(万元)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474.88
(万元)

                                             业绩变动主要系公司出售持有的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票及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持有海宁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末持有海宁皮城(002344)无限售股30,300,000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2.71%。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海宁皮城股份共7,000,000股,成交均价17.87元/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0.62%。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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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签字页)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沈国甫):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