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高科: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12-08
证券代码:002144 股票简称:宏达高科 公告编号:2016-051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 年 12 月 26 日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12 月 26 日
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12 月 25 日 15:00 至 2016 年 12 月 2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
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6 年 12 月 21 日
(七)出席对象:
1、凡 2016 年 12 月 21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
席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
(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 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建设路 118 号公司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非独立董事换届改选的议案》
1.1 选举沈国甫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毛志林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沈珺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朱海东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5 选举顾伟锋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6 选举许建舟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独立董事换届改选的议案》
2.1 选举陈思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2.2 选举周伟良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2.3 选举平衡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1 选举张建福先生为公司监事
3.2 选举陆维敏先生为公司监事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 议案 1、议案 2 和议案 3 将
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且议
案 1、议案 2、议案 3 和议案 4 都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项,公司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本次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2016 年 12 月 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一)登记时间:2016 年 12 月 22 日—23 日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 14:00 至 17:00,上述资料应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公司董事会;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建设路 118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
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
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
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
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
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
司的时间为准;
5、出席会议时请股东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见附件一。
五、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海东 马强强
联系电话:0573—87550882
传 真:0573—87552681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44
2、投票简称:宏达投票
3、 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26 日 9:30—11:30,13: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1)在投票当日,“宏达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 1,
1.01 元代表议案 1.1,2.00 元代表议案 2,2.01 元代表议案 2.1 依此类推。每一
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议案 1 关于非独立董事换届改选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议案 1.1 选举沈国甫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1
议案 1.2 选举毛志林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2
议案 1.3 选举沈珺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3
议案 1.4 选举朱海东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4
议案 1.5 选举顾伟锋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5
议案 1.6 选举许建舟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6
注:议案1.1、议案1.2、议案1.3、议案1.4、议案1.5、议案1.6表决时采用累积
投票制度。累积投票表决即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
应选举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即表决票总数=持有的股份数*6),对每位候选
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总数下自主分配。
议案 2 关于独立董事换届改选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议案 2.1 选举陈思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2.01
议案 2.2 选举周伟良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2.02
议案 2.3 选举平衡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2.03
注:议案 2.1、议案 2.2、议案 2.3 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度。累积投票表决
即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举独立董事人数之积
(即表决票总数=持有的股份数*3),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
票总数下自主分配。
议案 3 关于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议案 3.1 选举张建福先生为公司监事 3.01
议案 3.2 选举陆维敏先生为公司监事 3.02
注:议案 3.1、议案 3.2 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度。累积投票表决即每位股东
拥有的表决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举股东代表监事之积(即表决票
总数=持有的股份数*2),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总数下自
主分配。
议案 4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 4.00
则的议案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
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 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弃权 2股
反对 3股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
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
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3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 6 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6 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6 位董事候
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 3 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独立
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股东代表监事 2 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25 日下午 3:00,结束
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26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
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
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
承担。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议案 1 关于非独立董事换届改选的议案
议案 1.1 选举沈国甫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议案 1.2 选举毛志林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议案 1.3 选举沈珺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议案 1.4 选举朱海东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议案 1.5 选举顾伟锋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议案 1.6 选举许建舟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注:议案1.1、议案1.2、议案1.3、议案1.4、议案1.5、议案1.6表决时采用累积
投票制度。累积投票表决即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
应选举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即表决票总数=持有的股份数*6),对每位候选
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总数下自主分配。
议案 2 关于独立董事换届改选的议案
议案 2.1 选举陈思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议案 2.2 选举周伟良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议案 2.3 选举平衡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注:议案 2.1、议案 2.2、议案 2.3 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度。累积投票表决
即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举独立董事人数之积
(即表决票总数=持有的股份数*3),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
票总数下自主分配。
议案 3 关于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 3.1 选举张建福先生为公司监事
议案 3.2 选举陆维敏先生为公司监事
注:议案 3.1、议案 3.2 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度。累积投票表决即每位股东
拥有的表决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举股东代表监事之积(即表决票
总数=持有的股份数*2),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总数下自
主分配。
议案 4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
则的议案
注:上述实行非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若同意请在对应栏中打√符号,若反对
请在对应栏中划“×”,若弃权请在对应栏中划“O”。上述实行累积投票制的议
案,委托人若同意请直接在对应栏中填入表决权的票数,若反对请在对应栏附注:
中划“×”,若弃权请在对应栏中划“O”,做出投票指示。选举非独立董事,股
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6;选举独立董事,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
持有股份数*3。选举股东代表监事,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以
上实行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划“√”表示表决票平均分配。请做出如上投票指示,
其他情形视为废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6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