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高科: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8-29
证券代码:002144 股票简称:宏达高科 公告编号:2017-026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 年 6 月 12 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
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
(三)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财会〔2017〕
15 号)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
15 号)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
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
〔2017〕15 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利润无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