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 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17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729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 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2,542.37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1.80 元,共计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8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9,2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 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 用 481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8,71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3〕38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13,469.18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 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176.64 万元;2017 上半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64.24 万元,2017 上 半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16.87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3,933.42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393.51 万元。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 16,500.00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 679.09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 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3 页 共 7 页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 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3 年 3 月分别与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州余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 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和 1 个活期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 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 1204086519201066656 1,687,624.98 活期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 33001636161053002991 1,355,374.58 活期存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 7331410182100091063 3,005,655.46 活期存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许村支行 19350501040024211 742,236.54 活期存款 合 计 6,790,891.56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第 4 页 共 7 页 本报告期,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第 5 页 共 7 页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 年 1-6 月 编制单位: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8,719.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64.2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7,603.14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933.4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6.47%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分 承诺投资总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变更) 额 (1) (2) (3)=(2)/(1)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超声诊断设备产业化升 是 6,766.33 5,606.15 1.13 2,307.38 41.16% 2017 年 12 月 不适用 否 级项目 2. 超 声 治 疗 设 备 产业 化 是 3,159.42 211.46 - 211.46 100.00% 停止实施 否 是 项目(一期)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是 13,150.21 16,640.65 140.71 8,140.26 48.92% 2017 年 12 月 不适用 否 4.销售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是 5,376.85 5,994.55 322.40 3,274.32 54.62% 2017 年 12 月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8,452.81 28,452.81 464.24 13,933.42 48.97% 合 计 - 28,452.81 28,452.81 464.24 13,933.42 48.97% - - - 1. 超声诊断设备产业化升级项目:根据市场同类竞争和客户使用反馈情况,对现有生产工艺提出了很多新的要求,使新型超声诊断设备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的工艺完善时间比原计划延长,因此项目延期;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场地由南山租赁房产调整为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软件产基地的自购房产,研发 第 6 页 共 7 页 工作特别是高端彩超研发实施可行性论证时间较长使建设滞后,因此项目延期; 3. 销售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配合研发中心和超声诊断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协调投资,因此项目延期。 因超声治疗设备市场容量及市场推广未达预期,公司利用现有的生产线已能满足现在的超声治疗设备销售需求。若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 投资该项目,在短期内难以产生预期的效益,同时投入的设备也会闲置并折旧。经过测算,公司认为已无使用募投项目资金投资超声治疗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设备产业化项目(一期)的必要。根据 2015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故停止实施超声治疗设备产业化项目 (一期)项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根据公司 2015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决定停止实施超声治疗设备产业化项目(一期)项目,并将停 止实施后的该募投项目专项资金及其孳息和理财产品收益金额 2,947.96 万元调整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超声诊断设备产业化升级项目减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少设备购置费用 1,160.18 万元,调整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42.48 万元和销售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617.70 万元。并将其他尚在实施的募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均调整为 2017 年 12 月。 截至 2013 年 3 月 25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4,733,797.17 元,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3〕2262 号)》(天健审〔201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62 号),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733,797.17 元置换已发生的用于募集资金项目 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拟继续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 2017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7,500 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有购买的 16,500 万元理财产品未到期,即公司向中国农业银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许村支行购买了“汇利丰”2017 年第 4369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该产品起息日 2017 年 6 月 7 日,到期日期 2017 年 7 月 17 日。 第 7 页 共 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