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高科: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5-25
证券代码:002144 股票简称:宏达高科 公告编号:2022-014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已于2022年5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
券时报》。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6,762,528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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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
月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5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6月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155 沈国甫
2 01*****528 毛志林
3 00*****660 李 宏
4 00*****992 白 宁
5 01*****761 马月娟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5月24日至登记日2022年5月3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建设路 11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马强强
咨询电话:0573-87550882
传真电话:0573-87552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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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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