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7-19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冯军强 董事 因公出差 赵青 公司负责人黄培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应梓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应 梓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99,353,670.96 370,921,290.99 7.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497,212.24 17,993,181.00 -69.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4,261,295.69 12,745,587.59 -66.57%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26,014,586.16 -60,013,510.95 -109.9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62 0.0205 -69.7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62 0.0205 -69.7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7% 0.92% -0.65%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3,897,120,742.30 4,216,605,005.18 -7.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063,378,878.56 2,057,370,962.98 0.2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81,221.7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632,956.73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5,437.80 减:所得税影响额 284,597.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659.22 合计 1,235,916.5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2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70,255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黄培钊 境外自然人 27.07% 240,976,500 180,732,375 质押 51,440,000 深圳市琨伦创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7.91% 70,426,742 质押 23,110,000 投资有限公司 黄林华 境内自然人 4.99% 44,432,345 17,508,061 陕西省国际信托 股份有限公司- 陕国投祥瑞 5 号 其他 2.96% 26,325,413 结构化证券投资 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 北京裕展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裕 其他 1.84% 16,372,751 展稳进 1 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邓祖科 境内自然人 1.68% 14,942,895 10,724,592 质押 10,724,500 红塔红土基金- 浙商银行-渤海 国际信托-芭田 其他 1.49% 13,266,998 13,266,998 股份平层投资单 一资金信托 广东西域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西 其他 1.49% 13,261,436 域诚长稳赢壹号 私募基金 平安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睿富二 其他 1.37% 12,180,000 号 天治基金-浦发 银行-天治凌云 其他 1.03% 9,180,000 2 号特定多客户 3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资产管理计划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深圳市琨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70,426,742 人民币普通股 70,426,742 黄培钊 60,244,125 人民币普通股 60,244,125 黄林华 26,924,284 人民币普通股 26,924,284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陕国投祥瑞 5 号结构化证券投资 26,325,413 人民币普通股 26,325,413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北京裕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裕 16,372,751 人民币普通股 16,372,751 展稳进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广东西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 13,261,436 人民币普通股 13,261,436 域诚长稳赢壹号私募基金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睿富二 12,1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180,000 号 天治基金-浦发银行-天治凌云 2 9,1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180,000 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陕国投祥瑞 6 号结构化证券投资 7,643,200 人民币普通股 7,643,200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光 大信托聚金 33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 6,257,000 人民币普通股 6,257,000 金信托计划 上述股东中,黄培钊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林华为实际控制人黄培钊姐夫;黄淑芝、黄 佩淑分别持有深圳市琨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1%和 39%的股权,黄佩淑为黄林华配偶、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黄培钊姐姐,黄淑芝为黄培钊妹妹,他(她)们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可能。 说明 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 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不适用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5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短期融资券的说明 2015年7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 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短期融资券,期限不超过一年。详情请见公司2015年7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年8月6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等议案。详情请见公司2015 年8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年2月,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CP18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 协会同意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6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 详情请见公司2016年2月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 2016年3月17日,公司完成了2016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实际发行总额为6亿元,债券期限为365天,票面 利率为3.8%,本息兑付日为2017年3月17日。详情请见公司2016年3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6年度第一期短期 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2017年3月17日,公司完成了2016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兑付,本息共计人民币622,800,000.00元。详情请见公司2017 年3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6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2、关于超短期融资券的说明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 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申请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行期限不超过 270 天。2016年12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2016年12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第六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2017年1月6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2017 年1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2015 年 07 月 20 日 (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 2015 年 7 月 1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短期融资券, (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中 2016 年 02 月 03 日 2016 年 2 月,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 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 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 知书>的公告》 协注 CP18 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协会同意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 2016 年 03 月 18 日 (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16 年 2017 年 3 月 17 日,公司完成了 2016 年 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兑付,本息共计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人民币 622,800,000.00 元。 2017 年 03 月 21 日 (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16 年 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计划注册 规 2016 年 12 月 17 日 (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 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含)亿元,每期 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6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发行期限不超过 270 天(含 270 天)。2016 年 12 月 1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超短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期融资券》的议案。2017 年 1 月 6 日, 2017 年 01 月 07 日 (www.cninfo.com.cn)的《2017 年第一 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过了《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 议案。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 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1)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 易股份发行完成之日(即该等股份登记至其证券帐 户之日,下同)起 12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2)自交割日起 12 个月后,且经审计机构对阿姆 斯上一年度实际盈利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 核报告》后,其已履行完毕补偿义务或根据实际情 况当年度无需进行补偿,其当年可解除锁定的股份 数量不超过其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数量的 30%;(3)自交割日起 24 个月后,且经审 计机构对阿姆斯上一年度实际盈利情况进行审计 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其已履行完毕补偿义 2015 年 7 务或根据实际情况当年度无需进行补偿,其当年可 资产重组时 股份限售承 2015 年 07 月 22 日 正常履行 邓祖科 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因本次交易而获得 所作承诺 诺 月 22 日 -2018 年 7 中 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的 30%;(4)自交割日起 36 月 23 日 个月后,且经审计机构对阿姆斯上一年度实际盈利 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其已履 行完毕补偿义务或根据实际情况当年度无需进行 补偿,其当年可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因本 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的 40%;(5)上 述期限内如邓祖科对上市公司负有股份补偿义务, 则其当年实际可解锁股份数应以其当年可解锁股 份数的最大数额扣减其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如扣 减后实际可解锁数量小于或等于 0 的,则其当年实 际可解锁股份数为 0。(6)若上述锁定期与证券监 管机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本人同意根据监管机 7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届满后按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执行。(7)本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本人 完全清楚本承诺的法律后果,本承诺如有不实之 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交割日期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标的股份(包括本次发行结束 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 的上市公司股份)。若上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 2015 年 7 天津燕山航 股份限售承 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本人同意根据监管机构的最 2015 年 07 月 22 日 正常履行 空创业投资 诺 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 月 22 日 -2018 年 7 中 有限公司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月 23 日 执行。本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本公司完全清楚 本承诺的法律后果,本承诺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 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业绩承诺及补偿责任人为邓 祖科,具体情况如下:1、业绩承诺。根据《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邓 祖科承诺阿姆斯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 2017 年度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后再加上因承担政府研发项 目而获得的政府补助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实际 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800 万元、1,200 万元、1,600 万 元及 2,000 万元。2、业绩补偿安排。本次交易完 成后,若拟购买资产在 2014、2015、2016、2017 四个会计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实际净利润数额(在业绩承诺中,扣除的 非经常性损益,不包括阿姆斯因承担政府研发项目 而获得的政府补助),未能达到邓祖科承诺的截至 业绩承诺及 2015 年 07 正常履行 邓祖科 当期期末累积净利润数额,邓祖科应进行补偿,具 补偿安排 月 22 日 中 体补偿方式如下: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 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 利润数)÷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之和×本次交 易的总对价-已补偿金额。根据上述规定如邓祖科 当年度需向上市公司支付补偿的,则先以邓祖科因 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不足的 部分由邓祖科以现金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如下:(1) 由邓祖科先以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 行补偿。具体如下: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 式为: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当年应补偿金额÷发行 股份价格(2)上市公司在承诺期内实施转增或股 票股利分配的,则补偿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补偿 股份数量(调整后)=当年应补偿股份数×(1+转 增或送股比例)(3)上市公司在承诺期内已分配的 8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现金股利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 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以税前金额为 准)×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按照以上方式计算出 的补偿金额仍不足以补偿的,差额部分由邓祖科以 自有或自筹现金补偿。无论如何,邓祖科向上市公 司支付的股份补偿与现金补偿总计不超过标的股 权的交易总对价。在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少于或 等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3、减值测试补偿。在承诺期届满后三个月内,上 市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对标的股权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标的 股权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股份价格+ 已补偿现金,则邓祖科应对上市公司另行补偿。补 偿时,先以邓祖科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 份进行补偿,不足的部分由邓祖科以现金补偿。因 标的股权减值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应补偿的 金额=期末减值额-在承诺期内因实际利润未达承 诺利润已支付的补偿额。无论如何,标的股权减值 补偿与盈利承诺补偿合计不超过标的股权的交易 总对价。在计算上述期末减值额时,需考虑承诺期 内上市公司对阿姆斯进行增资、减资、接受赠予以 及利润分配的影响。在下列任一条件满足后,上市 公司应在该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后 10 个工作日内 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回购股份的议 案,并在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后 2 个月内办理完毕 股份注销的事宜:(1)本次交易完成后,若拟购买 资产在 2014、2015、2016 及 2017 四个会计年度截 至当期期末累积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实际净 利润数额,未能达到邓祖科承诺的截至当期期末累 积净利润数额;(2)在补偿期限届满后对拟购买资 产进行减值测试,如拟购买资产期末减值额/拟购 买资产作价>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认购股 份总数。 本次交易中邓祖科就避免与芭田股份同业竞争事 宜作出以下不可撤销的承诺:"一、在本次交易之 前,本人自身没有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芭田股份、阿 关于同业竞 姆斯相同或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没有直接或 争、关联交 间接以控股或控制任何第三方的形式从事与芭田 2015 年 07 正常履行 邓祖科 易、资金占 股份、阿姆斯相同或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二、 月 22 日 中 用方面的承 本人在作为芭田股份股东期间,本人自身不直接或 诺 间接从事与芭田股份、阿姆斯相同或相类似、或相 竞争的业务,不直接或间接以控股或控制任何第三 方的形式从事与芭田股份、阿姆斯相同或相类似、 或相竞争的业务。三、本人在作为芭田股份股东期 9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间,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的现有业务或该等企 业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与芭田股份、阿姆斯经 营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采 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经营产生竞争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业务、将产生竞争的业务纳入芭田股份或者转 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合法方式,使本人及本人 控制的企业不再从事与芭田股份、阿姆斯主营业务 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以避免同业竞争。四、本人 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 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 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若违反上述承诺和保 证,本人愿意承担由此给芭田股份、阿姆斯造成的 全部经济损失。"五、本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 本人完全清楚本承诺的法律后果,本承诺如有不实 之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作为芭田股份控股股 东期间,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 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或通过他人代本人经 关于同业竞 营)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芭田股份(包括其控股公司, 争、关联交 下同)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二、对于芭田股份的正 2015 年 07 正常履行 黄培钊 易、资金占 常生产、经营活动,本人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 月 22 日 中 用方面的承 损害芭田股份及芭田股份中小股东的利益。三、本 诺 人保证上述承诺在本人作为芭田股份控股股东期 间持续有效,并不可撤销。如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 的事项发生,本人承担因此给芭田股份造成的一切 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邓祖科就规范与减少与芭田股份关联交易事宜作 出以下不可撤销的承诺:一、在本次交易之前,本 人与芭田股份不存在关联关系及不存在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亦不构成关联交易。二、本次交易完成后, 本人及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和避免与芭田股 份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不会利用自身作为 关于同业竞 芭田股份股东之地位谋求与芭田股份在业务合作 争、关联交 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 2015 年 07 正常履行 邓祖科 易、资金占 作为芭田股份股东之地位谋求与芭田股份达成交 月 22 日 中 用方面的承 易的优先权利。三、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 诺 交易,本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将与芭田股份及其控股 子公司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 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芭 田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 内部决策、报批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 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 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亦不利用该 10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芭田股份及芭田股份其他股 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四、本人将善意履行作为芭田 股份股东的义务,充分尊重芭田股份的独立法人地 位,保障芭田股份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人保证 将依照《芭田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股东大会, 平等地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股东 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芭 田股份及其下属企业的资金、利润,保证不损害芭 田股份及芭田股份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五、若违 反上述承诺和保证,本人将分别、且共同地对前述 行为而给芭田股份造成的损失向芭田股份进行赔 偿。六、本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本人完全清楚 本承诺的法律后果,本承诺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 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黄培钊、黄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 在职期, 股份限售承 2007 年 09 正常履行 林华、杨勇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 离职半年 诺 月 05 日 中 藩 本公司股份。 内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 股份限售承 2007 年 09 2017 年 2 已履行完 张志新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 诺 月 05 日 月 18 日 毕 本公司股份。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 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首次公开发 (二)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三) 行或再融资 黄培钊;林 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 时所作承诺 维声;冯军 资、消费活动。(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 强;徐育康; 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2016 年 01 正常履行 曹健;赵青; 其他承诺 相挂钩。(五)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 月 23 日 中 何晴;王克; 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六) 王晓玲;余 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 应梓 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 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 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 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股权激励承 诺 其他对公司 中小股东所 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 是 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 不适用 未履行完毕 11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具 体原因及下 一步的工作 计划 四、对 2017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7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100.00% 至 -60.00% 动幅度 2017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0 至 2,564.81 动区间(万元)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6,412.02 元) 1、生产成本上升,价格竞争激烈,主营业务销售毛利率下降;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2、合资企业、联营企业经营亏损扩大; 3、营销费用同比上升。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12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培钊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