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7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拟审议的《关
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
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
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拟审议的《关
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相关
材料,经审查,认为:公司2019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
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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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何晴、王克、王晓玲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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