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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 嘉 联:向控股子公司合资方发律师函的公告2012-10-08  

						证券代码:002188            证券简称:新嘉联           公告编号:2012-37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控股子公司合资方发律师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美联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联”)是杭州集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杭州集美”或“合资方”)与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合资设立的。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3日,注册地为嘉善县,
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高兴荣,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组件的生产、
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出资情况为:本公司,出资1,020万元,持股51%;杭州
集美新,出资980万元,持股49%。


    美联成立后一直未正式投入生产。2011年9月28日,本公司与杭州集美签署了
《股权转让协议》,双方协商同意按出资额转让美联51%股权即1,020万元,将美
联51%的股权转让给杭州集美。 (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上的《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子公司浙江美联新能源有
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49))。


    协议签署后,本公司一直未收到此项股权转让款。2012年7月23日、8月27日,
本公司财务部先后两次发《催款函》且确认对方收到后,一直未收到合资方的转
让款,亦未收到回函或其他任何回应。故本公司委托律师事务所向合资方出具《律
师函》,要求合资方履行协议,将全部股权转让款支付给本公司或与本公司达成
付款备忘。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