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 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经了解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认为公 司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 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同意韦中总先生、丁仁涛先生、金一栋先生、赵斌先生、周鑫先生、顾 时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金洪飞先生、陈信勇先生、 陈银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 濮文斌 方铭 孔庆江 2012 年10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