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嘉 联: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2013-01-13
证券代码:002188 证券简称:新嘉联 公告编号:2013-05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9月1日发
布了《关于收到民事起诉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46)。公告中披露了公司收
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应诉通知书》,该院已受理部分个人投
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该等争议事
项的民事诉讼时效于2013年1月7日届满。截至2013年1月9日公司共计收到杭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应诉通知书及相应民事起诉状合计29份,累计诉讼标的总金
额为1,044,161.27元(另有相应案件诉讼费用)。
2013 年 1 月 10 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其中的 18 起案件,目前
案件审理尚在进行中。
因原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丁仁涛先生的承诺,详见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1
日发布的《关于收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丁仁涛先生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1-45),公司认为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
司将根据事情的进展,及时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
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1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