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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 嘉 联:关于对外提委托贷款的公告2013-06-13  

						证券代码:002188            证券简称:新嘉联          公告编号:2013-29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委托贷款事项概述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嘉善分行向上海天利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利”) 提供
贷款,额度为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至2013年12月31日止 ,贷款年利率
10.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
供财务资助》及《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该事项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贷款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天利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赵允良


    3、注册资本:(美元) 800万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5、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科西路551号二楼北部商务楼2218室


    6、主要经营项目: 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的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
销售自产产品(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7、财务状况:截至2012年12月31日,上海天利总资产37,093.58万人民币元,
总负债22,881.68万人民币元,净资产13,337.94万人民币元。2012年度实现营业
收入25,630.03万人民币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8、贷款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一)贷款方:上海天利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二)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三)期限:委托银行发放贷款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四)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五)年利率:10.8 %


    (六)利息支付:按季结息,每季度初月的5日为结息日,6日为付息日,初
次结息为首次放款后的5个工作日


    (七)贷款用途: 资金周转


    四、公司针对本次委托贷款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为保证上述贷款的顺利归还,上海精耘塑料有限公司以其资产、其公司法定
代表人吴小明先生以其自有房产为委托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上述资产经
杭州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4月30日,其市场价值合
计为人民币 4782.66 万元,该笔委托贷款风险较小。


    五、委托贷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提高公司暂时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公司
在保证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分行向
上海天利提供贷款。公司对上海天利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
力、信用状况等方面进行评估审核,认为上海天利主业突出、用途清楚,并有上
海精耘塑料有限公司及其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小明为其作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还款
来源有保证,对公司整体效益的提升有积极作用。本次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用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资金是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情形。


    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与接受委托贷款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不存在
关联交易。


    本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有利于提高公司暂时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收益。我们同
意公司进行本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及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5.9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
露业务备忘录第 27 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规定,本次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也未发生财务资助逾期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0 一三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