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8 证券简称:新嘉联 公告编号:2013-64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贷款提前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嘉善分行向上海天利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利”)提供贷 款,额度为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至2013年12月31日止 ,贷款年利率10.8%。 《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3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事项见2013年6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3-29) 截至2013年12月16日,公司已收到上海天利提前归还的委托贷款本金5000 万元及相应利息。 特此公告。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