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嘉 联: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4-18
证券代码:002188 证券简称:新嘉联 公告编号:2014-10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2014年4月4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4年4月16日在公司一楼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4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4人。本次会议的召
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浩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该议案尚需
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核查后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 2013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4年4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3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1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
议案尚需提交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审[2014]1233 号 《审计报
告》确认:201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859,263.84 元,
母公司净利润为 7,254,290.28 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
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按以下方案进行分配:
1)母公司净利润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725,429.03 元;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剩余利润 6,528,861.25 元,2013 年内,加年初未分
配利润 38,225,193.43 元,报告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45,359,028.21 元;
3)公司 2011-2013 年度,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388,017.42 元,由于
近三年实现可分配利润较少同时为保证公司持续发展,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
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
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并发表独
立意见;
表决结果:4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关于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目前公司监事会成员缺少一名。经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推荐,公司拟聘
任楼亦雄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可连选连任。
公司监事会同意楼亦雄先生作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楼亦雄:男, 1967 年出生,商业经济本科、中级会计师。历任安庆石化厂建
安公司 会计;安庆石化厂新源公司 副经理;中天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审计部
会计 审计员 总经理助理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建设公司 财务处 处长;中
天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审计部 副总经理;2013 年 10 月至今,中天发展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审计部 总经理。
最近二年内公司未聘任过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做为公司监
事;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4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于2014年5月9日(星期五)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上述第一项至第五项议案和第七项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