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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 嘉 联: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说明2014-04-18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审计说明


                 2013 年度
               关于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说明


                                                      中汇会专[2014]1235号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嘉联公

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14]1233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在此基础上对后附的新嘉联公司201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审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务院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的要求,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

真实、合法、完整是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新嘉联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发表专项意见。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新嘉联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

会计资料以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

一致。

    除了对新嘉联公司实施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

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新

嘉联公司201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

财务报表及其审计报告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新嘉联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之用,不

得用于其他目的。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端平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任成



                                         报告日期:2014年4月13日
附表:
                                              201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用方与      上市公司核   2013年        2013年度      2013年度占    2013年度       2013年
                                                                                                                                            占用形
 资金占用方类别         资金占用方名称       上市公司的        算的     期初占用      占用累计      用资金的利    偿还累计     期末占用                占用性质
                                                                                                                                            成原因
                                             关联关系        会计科目   资金余额      发生金额          息        发生金额     资金余额

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小   计
                                                                                                                                         出租房屋、
                   嘉兴嘉联电子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849,906.58                 579,130.28 270,776.30             经营性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                                                                                                                         代垫水电费
                   浙江新曼斯纳米表面处理材                                                                                              出租房屋、
 及其附属企业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70,094.68     605,145.00                 708,814.56   66,425.12            经营性
                   料有限公司                                                                                                            代垫水电费

    小   计                                                             170,094.68   1,455,051.58                1,287,944.84 337,201.42

   关联自然人

 及其控制的法人

    小   计
  其他关联人                                                                                                                               出租房屋、
                   浙江新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其他应收款    597,103.36   1,055,716.76                1,399,156.70 253,663.42              经营性
  及其附属企业                                                                                                                             代垫水电费

    小   计                                                             597,103.36   1,055,716.76                1,399,156.70 253,663.42

    总   计                                                             767,198.04   2,510,768.34                2,687,101.54 590,864.84

  法定代表人:韦中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一栋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中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