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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 嘉 联: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14-04-18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14] 1236号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嘉联公司)管理

层对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自我评价报告。


    一、重大固有限制的说明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

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

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

险。


    二、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新嘉联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新嘉联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起报

送并公开披露。


    三、管理层的责任

    新嘉联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同时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对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认定,并对上述认定负

责。


    四、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五、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述规定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

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系统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

基础。


    六、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新嘉联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于2013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

内部控制。

    本结论是在收到鉴证报告中指出的固有限制的条件下形成的。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端平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任成



                                         报告日期:2014年4月13日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
们对公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
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
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
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
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
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
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
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
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
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
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
子公司嘉兴嘉联电子有限公司、浙江新曼斯纳米表面处理材料有限公司,纳入评价
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8.5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9.9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通讯电声器件
的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及制造加工电声配件;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
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
资产管理、关联交易、销售业务、研发管理、生产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子
公司管理、信息系统、内部控制监督、担保管理、内部信息传递等;重点关注的高
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子公司管
理等事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
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
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
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以资产总额和营业收
入为衡量指标,定量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
金额超过或等于营业收入的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
金额超过或等于资产总额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②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
金额超过或等于营业收入的3%但小于5%,则为重要缺陷;


   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
金额超过或等于资产总额的3%但小于5%认定为重要缺陷;


   ③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
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3%,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
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3%,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中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识别该
错报;
   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
无效。


   ②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合规性监管职能失效,违反法规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产生重大影
响;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
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③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
定量标准执行。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
作判定。


   ①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
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②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
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③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
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