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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 嘉 联: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11-26  

						证券代码:002188              证券简称:新嘉联           公告编号:2014-33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于2013年11月19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于2013年11月
25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董事周鑫先生申请辞去了公司董事职务,经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推
荐,公司拟聘任帅曲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可
连选连任。公司董事会同意帅曲先生作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独立董事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董
事的独立意见》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帅曲,男, 197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中国工商
银行江西省吉安市城建支行     信贷员;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    投
资经理;铁牛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     投资经理;中天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事业
部    高级投资经理;2013年8月至今任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2013年10
月至今任中天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事业部               总经理助理。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容详见2014年11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4-34 )。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修改后全文见2014年11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14年11月修订)》。


     修订内容前后对比如下:


                  原文                                      修改后内容

     第六十三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        第六十三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      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

式和途径,包括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      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

手段,扩大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      供便利。

     第六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       第六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有关

董事和符合有关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      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

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票权。

     投票权征集应采取无偿的方式进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

行,并应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信息。        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

                                        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
                                        制。征集投票权应当进行公证。


       第一百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第一百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应按会议通知规

应按会议通知规定的时间进行登记。股      定的时间进行登记。股东进行登记时应提供第九十九条

东进行登记时应提供第一百条规定的文      规定的文件。

件。

       第一百一十五条    召集人应当保       第一百一十五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股东大会连

证股东大会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      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

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      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做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措施尽

会中止或不能做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      快恢复召开股东大会或直接终止本次股东大会,并及时

措施尽快恢复召开股东大会或直接终止      公告。同时,召集人应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本次股东大会。                          构及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一百一十六条    股东以其所代       第一百一十六条     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

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同一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同一表决权      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
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
       股东大会对列入会议议程的各项报
                                        时公开披露。
告、议案、提案应当采用记名投票方式
                                            股东大会对列入会议议程的各项报告、议案、提案
逐项进行表决。年度股东大会对同一事
                                        应当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年度股东大会对
项有不同提案的,应以提案提出的时间
                                        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应以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
顺序进行表决,对事项做出决议。
                                        表决,对事项做出决议。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第一百一十七条    出席股东大会       第一百一十七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

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      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沪港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

                                        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
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

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       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

为“弃权”。                             果应计为“弃权”。

       第一百三十二条   董事和由股东         第一百三十二条     董事和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由董事会、监事       的监事,由董事会、监事会或者持有公司发行在外股份

会或者持有公司发行在外股份百分之三       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提名候选人,以提案形式提交股东

以上的股东提名候选人,以提案形式提       大会选举。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

交股东大会选举。                         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

                                         票制。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

                                         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

                                         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

                                         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第二百八十条     公司有本章程第       第二百八十条     公司有本章程第二百七十九条

一百七十八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       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本章程而存续。

过修改本章程而存续。

       第二百八十一条     公司因本章程       第二百八十一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百七十九

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       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       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       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

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       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

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       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

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

算。

       第二百九十六条     本章程所称         第二百九十六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以内”、

“以上”、“以内”、“以下”,都含       “以下”,都含本数;“以外”、“低于”、“多于”

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不含本数。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修改后全文见2014年11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上的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4年11月修订)》。


    修订内容前后对比如下:


                 原文                                        修改后内容

    第四十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第四十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

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      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登记结算机构作为沪港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      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

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

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      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

为“弃权”。                            果应计为“弃权”。

    第五十八条       股东大会的会务筹       第五十八条     股东大会的会务筹备在董事会领导

备在董事会领导下,由董事会秘书统一      下,由董事会秘书统一负责。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的

负责。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的选择应      选择应有利于让尽可能多的股东参加会议,同时,采用

有利于让尽可能多的股东参加会议,同      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

时,应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充分      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扩大股东参与      出席。

股东大会的比例。

    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       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

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其      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东大会决议      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关联

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      股东无法回避时,公司在征得有权部门同意后,可以按

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      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做出详

时,公司在征得有权部门同意后,可以      细说明。

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股东大会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时,其所议事项由其他有表决权

决议公告中做出详细说明。                的股东按特别程序表决,即需经出席会议代表所持有效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时,其所议事项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由其他有表决权的股东按特别程序表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

决,即需经出席会议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

                                      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

                                      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

                                      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

                                      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规则所称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

“以上”、“以下”、“以内”含本数, 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高于”不含本数。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于2014年12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项至第四项议案。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35)详见
2014年11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