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8 证券简称:新嘉联 公告编号:2014-40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贷款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嘉善分行向上海天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华”)提供贷款, 额度为1.0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至2014年12月16日止 ,贷款年利率10.8%。《关 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3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事项见2013年11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3-54) 截至2014年12月16日,公司已收到上海天华归还的委托贷款本金1.0亿元及 全部应收利息。 特此公告。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