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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 嘉 联: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15-11-24  

						证券代码:002188             证券简称:新嘉联         公告编号:2015-66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
于2015 年11 月9 日届满到期,因公司正处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实施阶段,考
虑该事项的连续性,公司于2015年11月7日披露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
届的公告》。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第四届监事会的组成、
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监事会的组成


    按照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四届监事会将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
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2名。监事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
举股东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股东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
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应
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
一。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监事候选人推荐书样本见附件)
    (一)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监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3%
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三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股东代表担任的第四届监事会的
监事候选人。单一股东提名的股东代表监事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 天内(即2015年12月3日前)按本公告约
定的方式向公司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将对推荐的监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
符合资格的监事人选,将提交公司监事会;


    3、公司监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监事会确定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
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
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
须具有法律、财务、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具备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
和工作经验,具有与股东、职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的能力,并保证有足
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行政处罚的;


       9、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10、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1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兼任监事;


       12、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监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原件);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3、股票帐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15年12月3日17:00 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
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斌                        联系部门:证券办


    联系电话:0573-84252627             联系传真:0573-84252318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善县经济开发区东升路36号


    邮政编码:314100


     特此公告。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 年 11 月 24 日



后附:《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书》
    附件: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                                     推荐人联系电话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                                      年龄

         电话                                      性别

         传真                                    电子信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
                                    □是      □否 (请在是或否前打“√”)
 公告规定的条件




简历:(包括学历、

职称、详细工作履

历、兼职情况等)




其他说明(如有)
                     【注:指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

                     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推荐人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