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巴士在线:关于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传票及相关法律文书的公告2018-02-06  

						证券代码:002188                       证券简称:巴士在线                                    公告编号:2018-22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传票及

                                         相关法律文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
于 2018 年 2 月 2 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
签发的案号为(2017)粤 03 民初 2526 号《传票》及相关法律文书,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传票》及相关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


    公司收到深圳中院《传票》及相关法律文书包括:案号为(2017)粤 03 民
初 2526 号的《传票》、《民事起诉状》、《民事裁定书》、《查封、扣押、冻结财产
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各一份。另有《参加诉讼诉讼通知书》一份、《借款合
同》一份、《保证担保书》四份、《账户交易明细回单》四页、《证据交换通知书》
一份和《举证通知书》一份。


    (一)《传票》的主要内容


    法院要求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7 日,到深圳中院就案号(2017)粤 03 民初
2526 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行应诉。


    (二) 本案基本情况


    1、《民事起诉状》的主要内容


    原告: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Bus Online Co.,Ltd.
         浙江省嘉善县东升路 36 号 314100Tel: +86 573 84252627Fax: +86 573 84252318http: //www.busonline.com
    深圳市佳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70379984K;
法定代表人:袁斌;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NEO 大厦(A 座)33 层
D/E 单元


    被告:


    被告一:中麦控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7567957126;法
定代表人:王献蜀;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2 号 16 层
    被告二:中麦移动网络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0814548712;
法定代表人:王献蜀;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2 号 16 层
    被告三:王献蜀
    被告四:高霞


    原告在 2017 年 11 月 27 日向深圳中院递交诉状,陈述事实与理由如下:2017
年 10 月 16 日,原告与被告中麦控股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合同》,约定由原告向
被告提供人民币柒仟伍佰万元借款,借款期限 15 天,自 2017 年 10 月 16 日至
2017 年 10 月 30 日,由被告中麦移动网络有限公司、王献蜀、高霞作为保证人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原告于 2017 年 10 月 17 日、2017 年 10 月 18 日通过银
行转账的方式向被告提供人民币柒仟伍佰万元借款。至今,被告尚欠原告本金人
民币柒仟伍佰万元整。


    原告诉讼请求如下:


    (1)判令所有被告连带偿还原告本金人民币柒仟伍佰万元整;
    (2)判令所有被告向原告按每月 2%连带支付违约金壹佰肆拾万元整(自
2017 年 10 月 31 日暂计至 2017 年 11 月 27 日);
    (3)判令所有被告承担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保全费用人民币陆万元整、律
师费陆拾万元等其他为追索本次债权而支出的其他费用;
    (4)判令所有被告连带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Bus Online Co.,Ltd.
           浙江省嘉善县东升路 36 号 314100Tel: +86 573 84252627Fax: +86 573 84252318http: //www.busonline.com
    2017年12月1日,深圳中院裁定如下: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中麦控股
有限公司、中麦移动网络有限公司、王献蜀、高霞名下价值7500万元的财产。


    3、《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主要内容


    深圳中院于 2018 年 1 月 31 日出具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显示:
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冻结中麦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 350 万股,冻结期限从 2017 年 12 月 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7 日止。另
查封高霞名下位于深圳市的不动产一处。


    (三) 本公司涉诉情况


    1、《追加被告申请书》主要内容


    原告深圳市佳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25 日向法院递交《追加被告
申请书》,称本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向原告出具《保证担保书》,本公司作
为保证人向原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故原告深圳市佳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申请追
加本公司为本案共同被告,为本案中的被告中麦控股有限公司对原告债务承担连
带偿还责任。


    2、《应诉通知书》主要内容


    2018 年 1 月 31 日深圳中院受理原告深圳市佳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中
麦控股有限公司、中麦移动网络有限公司、王献蜀、高霞、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
司民间借贷一案,告知公司有权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要求公司在
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深圳中院提交答辩状。


    二、公司对上述诉讼事项的说明


    公司对深圳中院寄来的《保证担保书》复印件进行核查,确认该份《保证担
保书》在上市公司正常合同审批流程和上市公司用章审批流程中从未出现过,且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Bus Online Co.,Ltd.
         浙江省嘉善县东升路 36 号 314100Tel: +86 573 84252627Fax: +86 573 84252318http: //www.busonline.com
王献蜀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从未获得签署该《保证担保书》的相关授权,
公司也未曾进行与此相关的对外担保审批流程。经印章管理相关工作人员比对,
初步判断《保证担保书》上所盖上市公司公章系伪造。本公司届时将请求对所盖
印章真伪进行司法鉴定。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无法判断该诉讼对本期利润或期
后利润产生的影响。


    公司已委托律师处理相关事宜。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对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
况进行披露。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六日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Bus Online Co.,Ltd.
         浙江省嘉善县东升路 36 号 314100Tel: +86 573 84252627Fax: +86 573 84252318http: //www.bus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