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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巴士: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2018-12-0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
                  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处置巴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
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
五条相关标准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之前第 1 个交易日(2018 年 11 月 29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3.36 元/
股,公告之前第 20 个交易日(2018 年 11 月 2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3.05 元/股。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示性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为
10.16%。同期中小板综指数(代码:399101.SZ)的累计涨幅为-2.16%,申万传媒
行业指数(代码:801760.SL)累计涨幅为-0.40%。

    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的相关规
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即剔除中小板综指数(代码:
399101.SZ)和申万传媒行业指数(代码:801760.SL)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
本次交易提示性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分别为 12.32%、10.20%,即公
司股价在本次交易提示性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 20%,未达到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
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和行业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本
次交易提示性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 20%,不构成股价异常波
动情况,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
关标准。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
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王监国               丘永强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