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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巴士: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16  

						证券代码:002188           证券简称:*ST巴士            公告编号:2019-027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修改、新增议案表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25)。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4日(星期二)至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其
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上午
9:30 至11:30,下午1:00 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19年5月14日下午3:00 至2019年5月15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善县东升路36号本公司一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股票表决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蒋中瀚先生主持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64,018,98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1.65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62,763,00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1.230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255,97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24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005,97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35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75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93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255,97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249%。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除股东委托代理人外,还有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018,9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05,9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俞婷婷和徐静出具了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