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书》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巴 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拟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本次土地征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且有利于公司盘活现有资产, 优化资产结构,符合公司发展目标。本次交易行为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土地征迁事项。 独立董事: 邵毅平 傅震刚 孔德周 二○二一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