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巴士: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9-24
证券代码:002188 证券简称:*ST巴士 公告编号:2021-068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修改、新增议案表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6)。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9 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23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
9:15-15:00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善县罗星街道阳光东路185号善商大厦A栋10楼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徐振春先生主持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33,912,25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1.59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6,390,77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602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17,521,47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989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17,521,47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98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17,521,47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9895%。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 1 《关于向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259,6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1268%;反对
1,633,8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8177%;弃权 18,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68,8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5681%;反对
1,633,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246%;弃权18,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73%。
回避表决情况: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是本次审议事项的关联
股东,回避本议案表决,回避表决股份60,013,002股。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9月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相关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徐静和潘远彬出具了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
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