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服务: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3-18
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
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
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规范运作、认真执行了监事会的各项职责,对公司
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
查,行使了对公司经营管理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了公司
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
议案》、《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控股股东续签借款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议公
告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
2、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根据交易所规定,本次监事会决议仅含审议本
次季报一项议案且无投反对票或弃权票情形的,可免于公告。
3、2022年8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决议公告于2022年8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
4、2022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根据交易所规定,本次监事会决议仅含审议本
次季报一项议案且无投反对票或弃权票情形的,可免于公告。
5、202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
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
案》、《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决议公告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营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历
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决议事项以及董事会对
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
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规定规范运作,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认真执行各项决议,决策依据
充分,决策程序合理、合法;公司不断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忠于职
守,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行为,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和审核,
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报
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
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现阶段状况。
3、检查内部控制情况
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公司实际情况,已基本建立健全了公司
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4、检查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
营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
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5、检查信息披露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等关于信息披露的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规定开展信息披
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6、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
7、检查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
核查,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符合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
关知情人严格遵守该制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
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按要求及时向监管部门提交,建立并保
存了较为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的利益。
三、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展望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
履行职责。依法对公司经营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
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切实发挥监督检查职能,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
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同时,监事会全体成员将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增强风
险防范意识,切实提高业务素质与监督水平,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积极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