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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如意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27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中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
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号)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18年度对关联方资金占用
及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
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内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2、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额2,200万元,全部为对梁山菱花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该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经营情况正常,具有实际偿债能
力,符合担保要求。且菱花集团为公司提供足额的反担保措施及与公司互保,截至
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已为本公司提供了总计3,5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
保实施后,不会出现风险。
    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事项,没有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
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
保。
       二、关于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现就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各
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法人治理活动均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有效控制各种内外部风险。公司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及运行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三、《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
的自查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客观反映了公司
内控规则的落实情况,自查结论真实、有效。定期及不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规则的
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我们对公司在2018年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予以肯定,
并将持续跟进和监督未来公司内部控制规则的运行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自查表,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事先审核了公司《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对上述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公司 2018 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
该所能够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严谨公允、客观独立,较好地完成了所约定的责
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我们同意聘任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
所担任公司 2019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度
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关于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事
先审核了公司预计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19年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生产经营过程中必然发生的
持续性交易行为,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长期稳定运
行发挥积极作用。公司与关联人的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
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董事
在表决过程中进行了回避,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短
期经营发展实际,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
康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之情形,有利于
培养投资者长期支持与投资公司的信心。因此,我们同意本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现就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2018年
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因此,我们同
意本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井新




                  黄利群




                  卢浩然




                                                        2019 年 0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