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意集团: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2023-04-29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山东如意毛纺
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对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
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要
求,公司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详细情况
关于长期股权投资的保留意见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10 长期股权投资”所述,如意集团公司 2021 年底通
过资产置换取得对莱卡新材料(佛山)有限公司 25.72%股权的长期股权投资,期
末账面价值为 983,965,762.04 元。2022 年莱卡新材料(佛山)有限公司对股东
创莱纤维(佛山)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出资纠纷提起仲裁申请。2023 年 3 月 9 日收
到北海仲裁委员会(2022)北海仲字第 3-749 号裁决书,裁决创莱纤维(佛山)
有限公司应继续履行股东出资义务。截止审计报告出具日,创莱纤维(佛山)有
限公司尚未履行,由于该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的影响,我们对如意集团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报告发表了保留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
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如意
集团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
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董事会关于所涉事项的说明
大华严格按照审慎性原则,为公司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充分揭示了公司的潜在风险。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报告涉及事项并已
认识到上述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将积极采取有
效措施,努力消除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长
久的发展。具体措施如下:
2023 年 3 月 9 日,北海仲裁委员会对上述案件出具的裁决书【(2022)北海
仲字第 3-749 号】,裁定创莱纤维(佛山)有限公司必须按约定向莱卡新材料(佛
山)有限公司履行实物资产出资等相关义务,并裁决权利人可在本裁决规定的履
行期限最后一日内起两年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目前,公司及相关方正与债权人商谈实物资产出资事宜,以保证增资尽快到
位;公司将继续采取措施维护权益,保障资产安全。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并敦促公司管理层积极落实上述措施,提升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尊重大华出具的审计意见,并高度重视上述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不利影响。针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对上述事项,董事会将积极督促管理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尽快消除不利影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说明。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