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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凡谷: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8-08-25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在参加会议且查阅有
关规定并听取董事会介绍后,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所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
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
对公司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与核查,现对相关情况
说明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
况。
    2、报告期内,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
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3、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章程》关于“公司不以任何形式对外提
供担保”的规定,2018 年上半年没有发生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
生并延续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累计和当期资金往
来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

       二、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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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报
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独立董事:王征、马洪、唐斌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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