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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凡谷: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10-31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ST 凡谷            公告编号:2018-104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11 月 15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11 月 14 日-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
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1 月 14
日 15:00 至 2018 年 11 月 1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
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1 月 7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18 年 11 月 7 日下午 3: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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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 5 号公司 4 号楼 3 楼
1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政府拟收储土地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10 月 3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
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政府拟收储土地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8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4:30);
        2、登记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 5 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及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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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或者
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5)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
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4、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 5 号

    邮政编码:430200

    电话:027-81388855

    传真:027-81383847

    邮箱:fingu@fingu.com

    联系人:彭娜、李珍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
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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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94”,投票简称为“凡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11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
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14 日下午 3:00,结束
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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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
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
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具体情况如下:
                                                备注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
                                                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政府拟收储土地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非累积投票议案,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

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 栏

内相应地方填上“√”。

    3、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4、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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