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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凡谷: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03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凡谷”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在参加
会议且查阅有关规定并听取董事会介绍后,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
担保事项。
    二、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实,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受聘担任公司
审计机构以来,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
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武汉凡谷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三、对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实,我们认为:
    武汉凡谷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日常
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存在一定差异,符合市场行为和经营实际,未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武汉凡谷 2019 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
中正常的业务行为,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原则协议确定,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
方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在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
的相关原则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对公司 2019 年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进行预测的议案》。董事会关于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对武汉凡谷《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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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核,我们认为:武汉凡谷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
引的要求,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且各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武
汉凡谷董事会出具的《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五、对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
且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1)股东回报规划》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19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
发展,有利于发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创造性与积极性。我们同意该薪酬预案,
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聘任公司总裁(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夏勇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其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本次聘任公司总裁(总经理)的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聘任夏
勇先生为公司总裁(总经理)。
    八、关于增补董事的独立意见
    1、经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平潭华业战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吴昊先生、夏勇先生为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认为上述提名人具备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资格。
    2、根据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
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
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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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
    3、提名人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征、马洪、唐斌
                                         二〇一九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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